PPWR法规 塑料瓶检测项目要求

2026-08-20 13:45:41
作者: 四维检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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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PWR法规塑料瓶检测项目要求

2025年1月22日,欧盟官方公报正式发布《包装和包装废弃物法规》(Packaging and Packaging Waste Regulation 2025/40,简称PPWR),全面取代实施了近30年的《包装和包装废弃物指令》(94/62/EC)。该法规已于2025年2月11日正式生效,自2026年8月12日起全面实施。PPWR覆盖所有包装类型与材料,涉及有害物质限制、可回收性分级、再生料含量、包装最小化、标签规范及一次性包装禁令等核心要求。对于塑料瓶等塑料包装产品,出口欧盟市场必须满足以下检测项目要求。

一、重金属四项检测(所有塑料瓶必检)

根据PPWR第5条要求,在所有包装的每一种均质材料中,铅(Pb)、镉(Cd)、汞(Hg)和六价铬(Cr⁶⁺)四种重金属的总含量不得超过100 mg/kg(100 ppm)。该要求自2026年8月12日起生效。

塑料瓶的瓶身、瓶盖、标签等各个部件均属于包装的组成部分,需要分别进行检测。重金属检测报告是后续出具符合性声明(DoC)和技术文件的基础数据支撑。需要注意,RoHS报告不能替代PPWR的重金属检测报告,两者测试标准和限值逻辑不一致,欧盟不予认可。

二、PFAS检测(食品接触塑料瓶必检)

对于用于食品接触的塑料瓶,PPWR额外设定了全氟和多氟烷基物质(PFAS)的严格限值。具体要求如下:

  • 任意单个目标PFAS物质含量<25 ppb(μg/kg)(不包含聚合物PFAS)

  • 目标PFAS物质总和<250 ppb(不包含聚合物PFAS)

  • 总氟筛查参考阈值:50 mg/kg

为帮助企业控制检测成本,欧盟指南建议采用三步检测方式开展合规判定:第一步进行总氟测试,如总氟<50 mg/kg则视为合规;第二步进行有机氟测试;第三步进行靶向测试。非食品接触的塑料瓶目前虽不强制PFAS检测,但建议企业关注材料的通用合规趋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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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再生塑料含量验证(塑料瓶特有要求)

PPWR对塑料包装设定了明确的消费后再生材料(PCR)最低含量要求,自2030年1月1日起生效。针对塑料瓶的具体要求如下:

  • 一次性塑料饮料瓶:2030年须达30%,2040年须达65%

  • 接触敏感类PET包装(一次性塑料饮料瓶除外) :2030年须达30%,2040年须达50%

  • 接触敏感类非PET包装(一次性塑料饮料瓶除外) :2030年须达10%,2040年须达25%

再生含量的验证不是简单的样品检测,而是涉及供应链追溯、认证体系选择和质量平衡模型建立的综合性工作。占包装单元总重量不足5%的塑料部件可获豁免。

四、可回收性评估

自2026年8月12日起,所有投放欧盟市场的包装必须具备可回收性。PPWR将包装划分为A、B、C、D四个回收等级:

  • A级:可回收质量占比≥95%

  • B级:可回收质量占比≥80%

  • C级:可回收质量占比≥70%

  • D级:<70%(不可投放市场)

2030年1月1日起,可回收性能须达A/B/C级(可回收率≥70%),低于70%视为技术不可回收,限制上市。2038年1月1日起,可回收性能须达A/B级(可回收率≥80%),C级直接禁止上市。塑料瓶的可回收性评估重点关注基础树脂、颜色、阻隔层/涂层、尺寸、瓶盖、标签/油墨/胶粘剂等设计元素。

五、包装减量化与标签要求

PPWR要求包装在确保功能性的前提下,将重量和体积减少到最低限度。对于组合包装、运输包装和电商包装,最大空隙率原则上不得超过50%。此外,自2028年8月12日起,所有包装须根据材料组成标注统一标签。

结语

PPWR法规对塑料瓶的检测要求涵盖了有害物质(重金属、PFAS)、再生材料含量、可回收性、包装减量化和标签标识等多个维度。企业需根据产品类型(食品接触/非食品接触)和材料属性,有针对性地完成各项检测,并建立完整的技术文件与符合性声明(DoC)。

四维检测(苏州)有限公司作为专业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可提供PPWR测试服务,覆盖重金属四项检测、PFAS检测、再生材料含量验证、可回收性评估及包装减量化分析等全维度检测项目,助力企业确保塑料瓶产品符合欧盟PPWR法规要求,顺利进入欧盟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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