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PWR法规包装测试项目要求
2025年1月22日,欧盟正式发布《包装与包装废弃物法规》(Packaging and Packaging Waste Regulation,简称PPWR,法规编号(EU) 2025/40),全面取代实施了近30年的旧包装指令94/62/EC。该法规于2025年2月11日生效,并从2026年8月12日起全面强制执行。作为直接适用于欧盟27个成员国的强制性法规,PPWR对所有投放欧盟市场的包装设定了从物质管控、设计到回收的全链条义务。
管控范围覆盖所有包装品类——从销售包装、运输外包装、缓冲材料到标签、胶带、覆膜、彩盒、复合膜等,无一例外。对于出口欧盟的企业而言,包装合规不再是可选项,而是必须跨越的市场准入门槛。以下从测试项目的角度,系统梳理PPWR法规的核心检测要求。
一、四项重金属检测——所有包装的强制底线
根据PPWR第5条规定,在所有包装的每一种均质材料中,铅(Pb)、镉(Cd)、汞(Hg)和六价铬(Cr⁶⁺)四种重金属的总含量不得超过100 mg/kg(即100 ppm)。
这一要求覆盖包装的全部均质组分——塑料、纸张、金属、玻璃、油墨、胶粘剂、涂层、胶带、印刷标签等所有部件均需逐项验证。需要特别注意的是,RoHS报告不能替代此项检测,两者的测试标准和限值逻辑不一致,欧盟不予认可。
样品送检时,不同颜色油墨、不同色母材质必须分开测试;镀层或涂层可刮取且重量达标时需单独检测。常规检测报告有效期一般为一年,包装材质、油墨或供应商变更后需重新检测。
二、PFAS管控——食品接触包装的专项要求
自2026年8月12日起,所有新投放欧盟市场的食品接触包装须符合PFAS(全氟和多氟烷基物质)限值,且不设库存消耗过渡期。具体阈值包括:
若总氟含量超过50 mg/kg,制造商或进口商须向下游主体提供氟来源于PFAS或非PFAS的证明。对于非食品接触的普通包装,目前暂无强制PFAS限值,但终端买家常要求自愿筛查。

三、化学物质配套加测项目
除PPWR直接限值外,出口包装还需同步满足欧盟其他化学品法规的要求:
这些项目虽非PPWR直接强制,但作为欧盟化学品法规体系的一部分,是包装合规不可或缺的环节。
四、食品接触包装额外专项测试
若包装接触食品,在上述项目之外,还需满足欧盟食品接触材料框架法规的要求:
塑料包装:须符合EU 10/2011的总迁移和特定物质迁移测试
纸和纸板类食品包装:对应EU 84/500相关指标测试
涂层、油墨、粘合剂:须对应各自材质的食品接触材料专项检测
五、可回收性评估
PPWR将可回收性从“理论可回收”提升为“实际可操作”的市场准入条件。法规将包装按回收性能划分为A、B、C三个等级:
A级:可回收质量占比≥95%
B级:可回收质量占比≥80%
C级:可回收质量占比≥70%
低于70%视为技术上不可回收,禁止投放市场
自2030年1月1日起,仅A、B、C级包装允许投放欧盟市场;自2038年1月1日起,仅A级和B级包装可投放市场,C级包装将被禁止。
可回收性评估需依据欧盟标准开展,核查材料分选可行性、材质兼容性、杂质影响及回收工艺适配性,出具可回收性判定报告。可回收性不能依靠后期整改补救,必须在材料选型、产品研发阶段纳入考量。
六、再生材料含量验证
PPWR对塑料包装设定了消费后再生料(PCR)的强制占比要求,自2030年起分阶段实施:
PET食品敏感包装:30%(2030)→ 50%(2040)
非PET食品敏感塑料包装:10%(2030)→ 25%(2040)
一次性塑料饮料瓶:30%(2030)→ 65%(2040)
其余塑料包装:35%(2030)→ 65%(2040)
企业需通过检测验证再生塑料或再生材料的实际占比,支撑产品标识与合规申报。
七、包装最小化与空隙率评估
PPWR要求包装的设计应使其重量和体积减少到确保功能所需的最小限度。自2030年起,运输包装、电商包装和集合包装的空隙率不得超过50%。企业需对包装进行减量化评估,审核是否存在过度包装问题。
合规服务支持
面对PPWR法规全面实施带来的多维度检测需求,四维检测(苏州)有限公司作为专业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可提供全面的PPWR测试服务,涵盖重金属四项检测、PFAS全氟化合物检测、REACH和POPs等化学风险物质筛查、包装可回收性技术评估、再生材料含量验证以及包装最小化评估等全维度合规检测项目,助力出口欧盟企业系统满足PPWR法规的各项管控要求,顺利跨越绿色贸易壁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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