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PWR测试项目清单 再生含量 重金属 有毒物质 可回收性评估

2026-08-04 13:24:45
作者: 四维检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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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PWR测试项目清单解析:再生含量、重金属、有毒物质与可回收性评估

欧盟《包装与包装废弃物法规》(PPWR, Regulation (EU) 2025/40)已于2025年2月11日正式生效,并将于2026年8月12日起全面实施。该法规取代了原有的包装指令94/62/EC,对所有投放欧盟市场的包装材料和成品实施涵盖化学物质限制、可回收性、再生料管控、包装最小化等多维度的管控要求。

从测试角度而言,PPWR合规检测并非单一维度的材料筛选,而是建立在“可回收设计—再生材料溯源—有害物质管控”三层验证体系之上的系统性工程。以下围绕再生含量、重金属、有毒有害物质及可回收性评估四个核心板块,逐项拆解对应的测试项目与操作要点。

一、重金属含量测试

PPWR对包装中重金属的管控延续并强化了原包装指令的要求。法规明确规定:所有包装或包装部件中铅(Pb)、镉(Cd)、汞(Hg)和六价铬(Cr⁶⁺)四种物质的浓度总和不得超过100 mg/kg。该条款自2026年8月12日起立即生效,现有库存亦禁止流通。

测试覆盖范围涵盖全品类包装,包括塑料包装(PE、PP、PET、PS等材质及复合膜、吸塑盒等)、纸质包装(牛皮纸、彩盒、纸杯、纸袋、瓦楞纸箱等)、金属包装(铝箔、铁罐、瓶盖等)、玻璃/陶瓷包装,以及包装辅材如不干胶标签、印刷油墨、粘接胶水、涂层覆膜材料等。上述所有品类统一执行相同的限值标准,无产品豁免条款,超标产品严禁入市。

测试操作要点:实验室需依据ISO 17025体系开展检测。对于食品接触材料包装,除满足PPWR重金属总量限值外,还需同步完成重金属迁移量专项检测。样品前处理、消解、仪器分析(通常采用ICP-OES或ICP-MS)等环节需严格遵循标准作业程序,确保检测结果的准确性和可追溯性。

二、有毒有害物质筛查

除四项重金属外,PPWR对包装中的多种有毒有害物质设定了严格的管控要求,主要聚焦以下几类:

(一)全氟和多氟烷基物质(PFAS)

PFAS是PPWR中备受关注的管控重点,尤其针对食品接触包装。自2026年8月12日起,所有新投放欧盟市场的食品接触包装必须符合PFAS限值要求,且不设库存消耗过渡期。

具体限值标准为:

  • 任意单个目标PFAS物质含量<25 ppb(不包括聚合物PFAS);

  • 目标PFAS物质及可选可降解前体物质分析的总和<250 ppb(不包括聚合物PFAS);

  • 所有PFAS总和<50 ppm(包括聚合物PFAS)。

测试方法与操作流程:指南建议采用“三步检测法”开展合规判定——

  1. 总氟测试:若总氟<50 mg/kg,样品可视为合规;

  2. 有机氟测试:若总氟>50 mg/kg,采用热裂解-气相色谱/质谱联用等方法确认氟的存在形式。若有机氟<50 mg/kg,样品可视为合规;

  3. 靶向测试:建议使用直接总可氧化前体(TOP)分析,验证是否符合25 ppb和250 ppb的浓度限值。

PFAS检测技术门槛较高,涉及总氟筛查与靶向分析两个层面。实验室需配备燃烧离子色谱等专用设备。

(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

除PFAS外,PPWR框架下还需对以下物质开展专项筛查:

  • 邻苯二甲酸酯(增塑剂) :管控DEHP、DBP、BBP、DIDP、DINP等物质,重点针对软塑包装、塑料薄膜、复合软管等品类;

  • 多类有机污染物:包括阻燃剂、有机锡、多环芳烃(PAHs)等,全面纳入塑料缓冲包装、泡沫包装、印刷油墨、覆膜产品的管控范围;

  • 初级芳香胺:针对致癌染料类物质,覆盖所有带印刷工艺的包装;

  • 双酚A(BPA)和双酚S(BPS) :食品包装执行严苛限用标准;

  • 挥发性有机物(VOC) 及甲醛释放量:纸质、覆膜、复合包装统一管控。

此外,PPWR还要求包装符合REACH法规附件ⅩⅦ及食品接触材料法规的相关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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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再生含量测试与验证

PPWR对塑料包装设定了强制性的最低再生含量目标,且仅认可消费后再生塑料(PCR),工业后再生塑料(PIR)不计入达标比例。

再生含量目标按包装类型区分:

  • 以PET为主要成分的接触敏感包装(一次性塑料饮料瓶除外):2030年达30%,2040年达50%;

  • 由PET以外塑料制成的接触敏感包装(一次性塑料饮料瓶除外):2030年达10%,2040年达25%;

  • 一次性塑料饮料瓶:2030年达30%,2040年达65%;

  • 其他塑料包装:2030年达35%,2040年达65%。

测试与验证要点:再生含量的合规不是通过检测一个样品就能得出结果的。企业需要建立从供应商原材料、进货、生产流转到成品出货的全链条追溯记录。在实验室层面,主要工作包括:

  1. PCR含量核算:在使用PCR颗粒掺混原生料时,需严格按照标准公式核算最终产品的PCR占比,并对色母粒、添加剂等辅料的来源加以区分;

  2. 认证路径选择:可依据EN 15343标准开展可追溯性认证与含量认证。认证覆盖从废品回收到再生粒子的全程闭环追溯,并核算再生塑料的实际比例;

  3. 再生材料专项检测:所有含再生料的包装产品需额外开展专项筛查,重点排查回收过程带入的污染物,包括微量污染物全面筛查、农药残留、矿物油饱和烃(MOSH)和矿物油芳香烃(MOAH)、重金属累积增量、塑化剂残留及回收工艺带入的有毒杂质等。

需注意,使用再生材料可能威胁健康的接触敏感型食品塑料包装,以及占包装总重量<5%的微量塑料部件,可豁免再生比例要求。

四、可回收性评估

可回收性是PPWR最具挑战性的合规维度之一。法规要求所有投放欧盟市场的包装都必须是可回收的。

评估时间线与分级标准:

  • 2026年8月12日起:所有包装必须满足可回收基本要求;

  • 2030年1月1日起:只有可回收性能等级达到A、B或C级的包装方可投放市场;

  • 2038年1月1日起:仅允许A、B级可回收包装进入欧盟市场。

评估方法与测试流程:

过渡期(2026—2030年) :在2030年具体新标准出台前,企业需遵守PPWD及相关统一标准EN 13430:2004中的可回收性要求。该阶段主要进行宏观层面的可回收性自我声明。

2030年起:将按EN 18120系列标准(共14个部分)开展精细化评估。评估流程包含三道递进关卡:

  1. NIR分选性测试:评估包装在近红外分选环节的可识别性与可分选性;

  2. 设计兼容性查表:对照设计指南逐项核查材料选择、颜色、标签、添加剂等要素对回收流程的影响;

  3. 实验室回收模拟:采用“基准样品 vs 设计样品”的对照试验法,模拟真实回收流程,量化设计元素对分选、清洗、再生各环节的影响。

评估的核心逻辑:可回收性评估不是简单的“送检出报告”,而是需要从设计源头判断每个材料选择、颜色、标签、添加剂对回收流程的影响。同一款包装今天按EN 13430判定为“可回收”,到2030年按EN 18120做NIR分选加实验室回收模拟时,可能直接掉到C级。因此,尽早介入包装设计环节、收集设计合规的技术证据,是应对可回收性评估的关键。

结语

综上所述,PPWR测试项目清单可归纳为四大板块:重金属总量管控(四项≤100 mg/kg)、有毒有害物质筛查(PFAS分级管控及其他有机污染物筛查)、再生含量验证(按包装类型分阶段达标+全链追溯)以及可回收性评估(EN 13430过渡+EN 18120精细化分级)。这四个维度并非彼此孤立,而是相互关联——包装减量可能影响可回收性评级,材料替换可能引入新的有害物质风险,再生材料的添加又可能带入新的污染物。从测试角度出发,建议企业建立“设计—选材—检测—追溯”一体化的合规体系,将各项测试要求融入产品开发与质量管理的全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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