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害物质RoHS检测概述
有害物质RoHS检测,特指依据《关于限制在电子电气设备中使用某些有害物质的指令》及相关法规,对电子电气产品(EEE)中特定有害物质的含量进行测定与符合性判定的专业技术活动。该检测的法规核心是限制铅(Pb)、汞(Hg)、镉(Cd)、六价铬(Cr(VI))、多溴联苯(PBB)、多溴二苯醚(PBDE)及四种邻苯二甲酸酯(DEHP、BBP、DBP、DIBP)共10项物质在产品均质材料中的含量。检测对象涵盖各类电子电气产品的整机、部件及原材料,通过科学方法验证其是否符合法定限值,是产品进入欧盟、中国等市场并加贴CE、中国RoHS标识等技术合规性标志的强制性前置步骤。
测试目的
满足市场准入的法定要求:确保产品符合目标市场(如欧盟、中国、美国加州等)的RoHS相关法规,是合法销售的必要条件。
履行生产者责任与供应链管理:制造商及进口商需通过检测验证产品合规,以履行延伸生产者责任(EPR),并向供应链下游提供符合性证明。
支撑符合性声明与技术文件:检测报告是制造商或授权代表签署《符合性声明》(DoC)并编制技术构造文件(TCF)的核心技术依据。
规避商业与法律风险:避免因产品有害物质超标导致的货物被海关扣留、市场召回、高额罚款及品牌声誉损失。
检测项目与限值
检测针对10项有害物质,其在产品任何均质材料中的最高允许浓度均以下列限值为准:
| 物质类别 | 具体物质 | 限值要求 (重量百分比) |
|---|
| 重金属 | 铅 (Pb) | ≤ 0.1% |
| 汞 (Hg) | ≤ 0.1% |
| 镉 (Cd) | ≤ 0.01% |
| 六价铬 (Cr(VI)) | ≤ 0.1% |
| 阻燃剂 | 多溴联苯 (PBBs) | ≤ 0.1% |
| 多溴二苯醚 (PBDEs) | ≤ 0.1% |
| 增塑剂 | 邻苯二甲酸二(2-乙基己基)酯 (DEHP) | ≤ 0.1% |
| (邻苯二甲酸酯) | 邻苯二甲酸丁苄酯 (BBP) | ≤ 0.1% |
| 邻苯二甲酸二丁酯 (DBP) | ≤ 0.1% |
| 邻苯二甲酸二异丁酯 (DIBP) | ≤ 0.1% |
重要提示:中国《电器电子产品有害物质限制使用管理办法》及其配套标准GB 26572-2025已与欧盟RoHS指令全面协调,自2026年1月1日起,纳入中国RoHS管理的电器电子产品在合格评定时,必须对全部10项物质进行检测。企业需提前规划,确保产品满足新要求。
主要检测标准
检测严格遵循法规限值标准与方法标准两层体系:
法规与限值标准:
测试方法标准:
检测报告的核心要素
一份具备完整法律效力和技术证明力的RoHS检测报告,必须包含以下关键信息:
报告标识信息:唯一性报告编号、签发日期及页码。
委托方与样品信息:委托方名称、地址;样品的准确名称、型号、颜色、状态描述及唯一性标识。
明确的检测依据:清晰列出所依据的法规/标准号(如2011/65/EU、GB 26572-2025)及完整的检测方法标准号(如GB/T 39560.2-2025)。
检测结果详情:以表格形式列出每个被分析的“均质材料”中,10项有害物质的具体检测数值、计量单位、方法检出限及法规限值,并作出“符合”或“不符合”的明确判定。
样品处理说明与照片:描述样品如何被拆分为可单独测试的均质材料,并附上能清晰展示拆分状态和关键部件的照片。
签章与认可标识:报告须由实验室授权签字人签发,并加盖体现其法律地位和能力的 “CMA”(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和 “CNAS”(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认可标识章。这是报告在中国境内合法有效及国际互认的根本保障。
选择检测机构的注意事项
为确保检测质量、报告权威性及商业利益,委托方应审慎评估并选择检测机构:
核实法定资质与认可范围:必须确认实验室具备本项目对应的 CMA资质认定证书 和 CNAS认可证书。应要求机构出示证书附件,确认“RoHS检测”或相关标准(如GB/T 39560系列)明确列于其获准的能力范围(认可范围)内。
考察技术能力与硬件配置:了解实验室是否配备XRF、ICP-MS、GC-MS等符合标准要求的核心检测设备,并处于有效的校准周期内。具备丰富电子电气产品检测经验的技术团队能更专业地处理复杂样品。
评估服务规范性与透明度:正规机构会基于详细的产品材料清单(BOM)提供项目明确、价格透明的报价,并清晰告知测试周期、样品需求及报告格式。对“低价包过”等不实承诺应保持警惕。
了解行业经验与专业声誉:优先选择在您产品所属行业(如消费电子、汽车电子、工业设备)有大量成功案例和良好口碑的机构。可向同行企业咨询推荐或查询行业评价作为参考。